《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即将出台
栏目:时事新闻 发布时间:2025-01-09

在9月1日,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举行启动仪式,宣布正式启动。本次活动以“金融为民谱新篇,守护权益防风险”为主题,目的是汇聚金融全行业力量,广泛普及金融知识,完善金融惠民利民举措,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金融消费者、投资者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在仪式进程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亮在致辞中表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将与各地各有关部门一道,从“着力提供丰富多样、便捷贴心的金融产品”、“着力打造全面覆盖、精准高效的消费者权益立体保护网”、“着力营造公平规范、诚实守信的金融市场环境”、“着力构建责任清晰、运行顺畅的‘大消保’格局”四大方面出发,旨在解决群众急切问题,坚定捍卫金融消费者权益。并表示:“……强化救济性的保护,健全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近期,我们(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联合人民银行、证监会出台《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强化调解组织规范治理,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亮介绍,《意见》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强化调解组织规范治理: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规范和标准,加强对调解组织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其独立、公正、高效地开展工作。同时,推动调解组织内部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提高调解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建立更加顺畅的诉调对接流程,加强法院与调解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纠纷的快速解决。这将有助于减轻法院的诉讼压力,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健全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建立健全包括自行和解、外部调解、仲裁和诉讼在内的多元化解决机制,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公正的纠纷解决途径。

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结合“金融教育宣传月”等活动,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普及金融知识、揭露金融诈骗手法等方式,帮助金融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随着金融市场的迅猛增长和金融产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涉及金融消费的矛盾纠纷案件数量也在持续上升。近年来,虽然金融消费者尝试通过不同途径来解决这些纠纷,但仍有一部分问题未能得到迅速而有效的处理,致使这些长期滞留的纠纷变得更为复杂。这种情况不仅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也对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意见》的出台无疑于对提高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增强金融消费的信心,以及促进金融行业的优质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在《意见》出台之前,各地金融监管局已经积极探索和实践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例如,北京银行业保险业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正式上线,小额纠纷裁决机制和中立评估机制对外发布;青岛市银行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成立并建立起覆盖全辖的纠纷调解服务网络;河北金融监管局指导省保险行业协会上线“河北保险消保平台”,为金融消费者提供24小时投诉和调解服务。这些实践为《意见》的出台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